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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在餐饮业推进“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2

各区县商务委、精神文明办、市政市容委:

  为深入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商务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市政市容委三部门联合推动餐饮业“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2010年6月,以“周四垃圾减量日”为载体,三部门联合举办“绿色餐饮月”活动,集中推出“绿色餐饮,时尚生活”、“适量点餐,杜绝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餐厨垃圾减量从你我做起”四项主题活动。在此基础上,全市餐饮行业要以“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为主线,以倡导餐厨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动员广大餐饮企业和消费者,深入持久开展餐厨垃圾减量、分类和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实践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动绿色餐饮发展

  各区县商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本区县餐饮业“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餐饮企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餐厨垃圾减量和分类、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不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积极创建节约型餐饮业,加强行业自律。

  二、源头抓起,减少餐饮业垃圾排放

  一是要崇尚节约美德,倡导科学消费观,树立“绿色餐饮、适度消费、健康用餐”的理念,杜绝餐饮浪费;二是要大力发展餐饮产业循环经济,加强对餐饮采购、生产、消费全程的科学评估与食品安全控制,实施餐饮废弃物的分类和回收利用;三是要建设节约型企业文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在餐厅(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设置绿色餐饮宣传员、摆放提示牌,普及节约、环保知识,在经营中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拒绝使用一次性木筷子和不环保餐饮具。

  三、妥善处理餐厨垃圾,减少废弃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的专业收集容器排放本单位的餐厨垃圾,并按照《北京市餐厨垃圾排放登记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主动办理餐厨垃圾排放登记。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餐厨垃圾交由具备行政许可资质企业进行清运和处理,自行处理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关于加强对厨余垃圾生化处理设备和菌种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和菌种,并接受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建餐厨垃圾储存间,营业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应设置垃圾处理间,并配备餐厨垃圾储存设备。营业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将餐厨垃圾转给个体商贩,应按规范的处理渠道处理餐厨垃圾。餐饮服务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设施时,应当按照《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设备配建标准(试行)》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实施餐厨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各区县市政市容委要加强管理、支持和服务,提供规范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家,并保证餐厨垃圾规范及时处理。

  四、加强“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在餐饮行业中,加强服务员餐饮礼仪知识和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组建“绿色餐饮宣传员”队伍,引导宣传员在服务工作中自觉遵守文明礼仪,使用文明用语,在顾客中大力宣传文明用餐,主动提示顾客“适量点餐,避免浪费”,“剩菜打包,减少废弃”。

  五、加强协作,共促“垃圾减量,垃圾分类”

  各区县商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做好餐厨垃圾源头减量的促进工作,将“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理念渗透到餐饮业日常经营中,把开展“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视为提升餐饮业水平的一项长期工作,切实抓好。各餐饮企业要紧紧围绕“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制定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员工和消费者进行教育、宣传和引导,将推广“绿色餐饮”文化作为打造世界城市和国际商贸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自身做起,切实履行责任。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餐饮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企业“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特此通知。

                      市商务委    首都精神文明办    市市政市容委  

                  二0一0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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